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青岛市马术协会
四、支持单位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5-27日
地点:青岛逐梦马术(城阳区流亭街道迎宾路1号)
六、参赛单位
各区(市)代表队
七、组别设置及年龄规定(共7项)
(一)年龄、组别设置
1.甲组:2008.1.1-2011.12.31出生(展演组)
2.乙组:2012.1.1-2016.12.31出生(青少年组)
(二)场地障碍(5项)
1.甲组 90CM-100CM个人(展演组)
2.甲组 60-70CM个人(展演组)
3.乙组 60-70CM个人(青少年组)
4.乙组 40CM个人(青少年组)
5.乙组 地杆个人(青少年组)
(三)盛装舞步(2项)
1.甲组 CEA中三科目个人(展演组)
2.乙组 CEA初一科目个人(青少年组)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青岛市户籍或学籍,非青岛户籍的学龄前运动员必须由区(市)教体局出具就学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按学籍或就学证明确定代表单位,学籍建立时间至少为运动员信息注册前一个学期(学龄前就学证明和一年级新建学籍除外);因输送至市级训练单位备战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而变更学籍的运动员代表输送区(市)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参赛单位须征得参赛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由其监护人签署参赛同意书。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青岛市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并获得参赛证。
(六)赛前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比赛期间,只受理关于运动员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
(七)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代表队该组别参赛项目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八)具备青岛市正式户籍或正式学籍,但已经代表外省市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正式比赛的,须先代表青岛市参加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注册和代表山东参加全国注册(全国注册相关规定按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否则不得参赛。
(九)其他事项根据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要求执行。
九、马匹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自带马匹参赛,马龄须6岁及以上(2018年及以前出生),须具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
(二)参赛马匹在赛前按规则要求进行验马,未参加或未通过验马的马匹不得参加比赛;
(三)场地障碍马匹每天可参加3次(地杆不限),盛装舞步马匹每天可参加4次;如骑手在同一级别报名2匹马参赛,则录取成绩最好一匹。
十、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个人赛运动员无人数限制。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单项竞赛委员会提交二代身份证、外籍或港澳台参赛运动员提供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学籍证明、有效期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额不低于50万元)、体检合格证明、免责声明书、家长同意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三)运动员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二代身份证、外籍或港澳台参赛运动员提供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及《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马术项目运动员参赛证》,无证件或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赛。
(四)凡报名参赛代表队和运动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以书面形式上报单项竞赛委员会,经批准后方可弃权。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合适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一、竞赛办法
(一)场地障碍
比赛采取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28版,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为准;
1.90CM-100CM分两轮进行,行进速度每分钟350米,按照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A表进行判罚。第一轮不争时,第二轮争时;两轮相加罚分少者,名次列前;若出现多个罚分相同的第一名,则进行附加赛,其他名次比较第二轮完赛时间,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2.60-70CM分两轮进行,行进速度每分钟325米,按照国际马联场地障碍规则A表进行判罚。第一轮不争时,第二轮争时;两轮相加罚分少者,名次列前;罚分相同,则比较第二轮完赛时间,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无附加赛;
3.40CM、地杆均为一轮单边贴时赛,行进时间最贴近最佳时间者,名次列前;
(二)盛装舞步
比赛采取国际马联盛装舞步规则27版,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特殊修订条款的执行,以青岛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为准;
比赛为一轮制,以百分比得分高着名次列前,破平办法按赛前技术会通知为准。
十二、比赛服装与器材
(一)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尊重马术礼仪和赛场规则,参赛运动员着装与马具参照国际马联马场马术竞赛相关规定。
(二)运动员比赛期间不得佩戴电子产品、耳环、戒指、项链等可能对运动员和马匹伤害的饰物。如不按要求私自佩戴,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十三、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其它名次的只颁发证书。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展演组比赛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奖牌和总分不计入各区市成绩;青少年组比赛项目除颁发奖牌和证书外,成绩计入各区市比赛金牌奖和比赛总分奖。
(三)报名不足2个单位的大项和报名不足2人(对、队)的小项取消比赛,报名2人(对、队)和报名不足8人的比赛,减一录取。
(四)团体名次:录取团体总分前三名。团体总分为各代表队所获各单项名次所对应分数的总和。并颁发牌匾。
(五)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按3:1的比例推荐,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按10:1的比例推荐。“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牌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体育教师)和优秀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四、报名与报到
(一)运动员报名报到时间
1.请各单位于7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PDF报名表,报至赛事报名邮箱:qdzgxljsb@163.com。逾期报名,按弃权处理。报名表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参赛项目和变动参赛运动员姓名。
联系人:刘 婧 电话:18669877877
联系人:满 意 电话:13606485700
2.报到时间、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二)裁判员报到
1.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等)由承办方选调,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资审和竞赛监督代表比赛当天报到。
2.报到时间、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十五、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运动队赛前须接受赛风赛纪相关教育,并由代表队签署赛风赛纪承诺书。
(二)对比赛中违反体育竞赛纪律的运动员、教练员,除按规则给予处罚外,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全市通报等处罚。
(三)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裁判员判罚等赛风赛纪方面有异议的,由参赛运动队领队或教练员提出申诉,申诉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由申诉2次被驳回后,不再予以受理。
十六、反兴奋剂规定及处罚
各参赛代表队,严格遵守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并自愿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如有违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处罚。
十七、经费
(一)本次比赛按照大会相关规定安排食宿(不住宿的代表队只安排午餐),各代表队往返交通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二)本次比赛根据需要支付与比赛相关的其它费用,按照竞委会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归青岛市第六届运动会组委会
附件:
1.马术比赛报名表.docx
2.马术比赛免责声明书.docx
3.马术比赛家长同意书.docx
4.马术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docx